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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司承诺向用户提供以下保修服务:
1、保修服务
(1)在保修期内(产品自购买之日起12个月内),凡经本公司确认为正常使用情况下产品及配件出现问题,均可获免费维修服务,所有被替换下来的零部件都将归本公司所有;
(2)免费维修服务不包括电池、充电器、小音箱、耳机等消耗品;
(3)本公司不保证在全国任意具体地区提供上门服务。
2、以下情况,用户不能享受保修服务
(1)自购买之日起超过12个月的;
(2)不能提供购买日期证明,且产品序列号显示产品出厂时间已超过15个月的;
(3)包括但不限于剧烈撞击、挤压、跌落、液体浸入等非正常条件下使用而造成损坏的;
(4)尖锐物体损伤显示屏的
(5)用户自行拆卸该产品的;
(6)过期或劣质电池造成损坏的;
(7)不可抗力导致产品损坏的,如地震、洪灾等
3、产品经过维修后,新更换的零部件,将在更换之日起3个月内予以免费维修。
4、产品发生故障,用户可选择将其送交本公司在全国各地的维修服务点或者邮寄至产品包装上注明的维修地址进行维修。
5、对于因操作不当造成的损失,本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确属产品自身原因造成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因资料丢失而造成的一切直接或者间接损失,本公司仅在产品售价范围内承担责任。 保修条例内容在实施中如有调整,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需要,请问本公司人员咨询。
※ 注意事项:保修卡必须盖章生效,本公司维修接洽人员依据以上保修条例严格执行以上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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